涉密范围概括_事项_活动_国家秘密
涉密主要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以下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高层对于重大政策、战略方向的决策过程及其内容,这些决策往往涉及国家长远发展和核心利益,一旦泄露,可能对国家安全和稳定造成重大影响。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这涉及国防工程的布局、军事装备的研发、军事行动的计划等,这些信息的泄露可能直接暴露国家的军事实力和战略意图,对国防安全构成威胁。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这包括外交谈判的策略、外交文件的保密内容以及与国际组织或其他国家签订的保密协议等,这些信息的泄露可能损害国家的外交形象和利益。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这主要涉及国家经济数据的统计、分析,以及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这些信息的泄露可能导致国家经济利益的损失或市场秩序的混乱。
展开剩余43%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这包括科研项目的进展、科研成果的保密内容以及关键技术的研发等,这些信息的泄露可能削弱国家的科技竞争力或导致技术被恶意利用。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这涉及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活动、反恐行动的计划以及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等,这些信息的泄露可能妨碍执法活动的进行或危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上述未明确列举但确实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秘密事项。
发布于:北京市